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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貢“家事法官”張麗:不斷傳遞司法溫情
2021年04月01日 11:37 來源:中新網四川 編輯:堯欣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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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四川新聞4月1日電 (劉剛 卓子亮 楊歡)“中等個子,說話柔中帶剛,眉宇間總是透著絲絲溫情……”自貢市榮縣人民法院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審判庭庭長張麗,15年來,從書記員、助理審判員、審判員、民事審判庭副庭長到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審判庭庭長,工作始終兢兢業(yè)業(yè)。她先后被評為市、縣“十佳政法干警”,連續(xù)多年被評為法院優(yōu)秀公務員,并記“三等功”。她主審的案件被評為全省、全市優(yōu)秀庭審,撰寫的多篇裁判文書被評為全市優(yōu)秀裁判文書,參與審理的怠于履行土地行政監(jiān)管職責案被評為全省優(yōu)秀庭審。

工作中的張麗(榮縣法院 供圖)
工作中的張麗(榮縣法院 供圖)

  做同事身邊的“領頭人”

  “不學習,就無法適應工作;不積累經驗,就不可能有出色的業(yè)績!睋榻B,這是張麗口中時常與同事交流的一句話。身為庭長的她,時時、處處、事事嚴格要求自己,為庭里干警做好榜樣,不斷加強理論學習,并將學習成果轉化為工作成效,摸索出“背靠背法、過錯剖析法、冷卻處理法、舉例教育法、親友疏導法、情理交融法、反向借力法”等一系列家事調解工作法。她還組織干警撰寫了《榮縣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工作白皮書》,得到了上級的認可與好評。

庭審現場(榮縣法院 供圖)
庭審現場(榮縣法院 供圖)

  做迷途心靈的“引路人”

  面對“特殊希望工程”的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審判,張麗深知肩上責任重大。為做好青少年法治保障工作,她查閱了大量關工委資料,多次到學校與思想政治老師交流學生情況。

  據了解,在一起未成年人盜竊案件中,被告人因家境貧寒走上了犯罪道路。在被告人刑滿釋放當天,張麗主動購買了衣服和食品等幫扶物資,對被告人進行了回訪幫教、心理疏導,在她經過多番努力后,被告人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,承諾以后絕不再觸碰法律底線,并希望重返校園。隨即,張麗與當地教育部門對接,幫助被告人重返了校園。同時,她還組織干警自發(fā)捐款,幫助被告人一家度過了難關。

  近年來,她承辦案件500余件,對嚴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,做到堅決依法判處,絕不姑息;對于犯罪情節(jié)較輕,社會危害不大的犯罪行為,她堅持貫徹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方針和“教育為主、懲罰為輔”原則,幫助未成年罪犯悔過自新、重返社會。

送法進校園(榮縣法院 供圖)
送法進校園(榮縣法院 供圖)

  做青年學生的“保護人”

  如何做好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工作,是張麗最為“頭痛”的事情。她結合各地區(qū)青少年犯罪的特點,又聯系本地實際,多次與榮縣關工委、教育局取得聯系,摸索出“送法進校園、拓展教育空間;加大庭審公開、堅持寓教于審;堅持懲教并重、強化后續(xù)幫教;創(chuàng)新法治宣傳形式、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長”的四種法治管理模式。她帶領干警在全縣率先打造“梧桐花開司法護航”普法欄目,獲得了市、縣政法系統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好評。

  同時,她還不定期組織干警到學校和留守兒童基地開展巡回審判、模擬法庭、法治講堂、邀請師生旁聽案件審理等活動,增強未成年人法治觀念和維權意識;走訪涉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被告人,向監(jiān)護人介紹監(jiān)護權、受教育權等涉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律,強化監(jiān)護人的法律責任意識;在學校試點建立“法治副校長、法治輔導員、年級法治隊長、班級法治委員”三級網絡化管理機制,開通“卓子姐姐“信箱,掌握學生思想動態(tài)、摸排校園矛盾糾紛,實現校園矛盾早排查、早發(fā)現、早化解。

  “既然頭頂國徽、身著法袍、心許天平,就得擔起道義,讓受傷的孩子和誤入歧途的孩子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溫情!睆堺惐硎尽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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