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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交警通報一批“電馬兒”交通違法典型案例
2021年10月24日 14:03 來源:四川在線 編輯:曹惠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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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

  10月23日,記者從成都交警六分局獲悉,為進一步規(guī)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,成都市交警持續(xù)開展電動自行車挪用、假冒非機動車號牌、闖紅燈、逆行、侵走占機動車道、改裝改型、違法載人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的集中整治。自10月18日至22日,成都交警六分局查處轄區(qū)內非機動車違法447件,其中挪用、假冒非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138件、逆向行駛的103件、闖紅燈15件、侵占機動車道97件、違反規(guī)定載81件、改裝改型13件。

  當日,成都市交警六分局還通報了3起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典型案例。

  案例一:挪用非機動車號牌

  10月22日,在高新區(qū)益新大道與益園三路交叉路口,成都交警六分局民警對該路段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進行了整治。13時41分,民警對一輛電動自行車進行檢查,經檢查發(fā)現胡某某實施挪用非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,民警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對駕駛人胡某某作出5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。在對胡某某處罰的過程中,另一組民警在檢查孫某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時。而孫某某也同樣實施挪用非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,民警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對駕駛人孫某某作出5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。在處罰的同時,民警對兩名駕駛人進行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(guī)的宣傳教育。

  案例二:改變非機動車外形結構加裝雨棚

  在10月22日,成都六分局民警在高新西區(qū)西芯大道對在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進行整治。10時54分,在整治過程中,一輛加裝雨棚的電動自行車朝檢查點駛來。民警立即擋下該電動自行車。駕駛人王某某實施駕駛加裝、改裝等改變非機動車外形結構的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,民警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對駕駛人王某某作出5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,并現場拆除加裝的雨棚。

  成都交警提示:請廣大市民購買電動自行車時,選擇合格的電動自行車產品,并及時依法登記;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騎行車輛時,自覺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守法文明出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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