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瀘州網絡主播余洋因偷稅被依法處理
2024年11月16日 10:46 來源:中新網四川 編輯:曹惠君

  中新網四川新聞11月16日電 (記者 劉忠俊)國家稅務總局瀘州市稅務局15日透露,該局稽查局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,發(fā)現網絡主播余洋涉嫌偷稅,在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稽查局指導下,依法對余洋開展了稅務檢查。

  據了解,從2021年開始,余洋注冊個體工商戶,并入駐某平臺進行線上服裝銷售。余洋的貨源來自廣州、武漢兩地廠商,消費者在線上下單后,直接由廠商發(fā)貨,如遇到退貨情況,則退到余洋所在的瀘州市倉庫,后續(xù)再作為現貨從瀘州發(fā)出。

  隨著直播銷售服裝生意越來越紅火,余洋的瀘州A男裝店快速擁有了300萬粉絲體量,為規(guī)避因違反平臺管理要求導致的封號風險,余洋通過本人及其親屬身份先后注冊6個個體工商戶,在某平臺開展直播銷售,但實際控制人均為余洋。

  經查,網絡主播余洋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,以個人及其成立的個體工商戶名義從事網絡直播帶貨,通過個人賬戶收款等方式隱匿銷售收入,未依法申報納稅,少繳個人所得稅、增值稅等稅費共計805萬元。國家稅務總局瀘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對余洋依法追繳稅費款、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,共計1431萬元。目前,余洋已按規(guī)定繳清稅費款、滯納金及罰款。

  國家稅務總局瀘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,隱匿銷售收入虛假申報偷逃個人所得稅,屬于稅收征管法規(guī)定的偷稅行為。網絡并非法外之地,網絡直播從業(yè)人員應增加依法納稅意識,堅持合規(guī)經營。稅務部門將持續(xù)優(yōu)化稅費服務,依法履行稅務監(jiān)管職責,嚴肅查處偷逃稅款等涉稅違法行為,促進行業(yè)長期規(guī)范健康發(fā)展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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