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綿陽一駕駛員微信朋友圈發(fā)布辱罵交警文字被行政拘留5日
2021年03月12日 16:59 來源:中新網四川 編輯:堯欣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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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四川新聞3月12日電 (袁子涵  羅浩  張郭)近日,綿陽公安交警直屬四大隊民警例行在高新區(qū)張家營片區(qū)開展巡邏工作,民警巡邏至弘光路時發(fā)現(xiàn)一輛川B牌照的紅色小型轎車違法停放在道路上,占用車道,妨礙了其他車輛通行,且駕駛員不在現(xiàn)場。民警隨即對該車進行了取證并張貼違法停車告知單。

  3月10日12時許,交警四大隊接網友舉報稱:有人因不滿被交警張貼違法停車告知單,在微信朋友圈發(fā)布辱罵交警的不良言論,并配有印有車牌和民警姓名的違法停車告知單圖片。交警四大隊立即對相關情況進行了核實,立即向綿陽市公安局高新區(qū)分局報警,并提供了相應證據(jù)。

駕駛員在微信朋友圈發(fā)布辱罵交警文字被行政拘留5日。 交警四大隊供圖
駕駛員在微信朋友圈發(fā)布辱罵交警文字被行政拘留5日。 交警四大隊供圖

  3月10日14時許,綿陽市公安局高新區(qū)分局依法傳喚發(fā)布辱警言論的陳某某到永興派出所接受調查。在派出所,陳某某如實供述了自己因被交警張貼違法停車告知單,心生不滿,為泄憤怒,將違法停車告知單配上辱罵交警的文字發(fā)布在微信朋友圈的違法事實。

  目前,綿陽市公安局高新區(qū)分局依法對陳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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