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(wǎng)四川新聞8月5日電 (劉剛 楊委)“富順男子劉某因‘醉駕’引發(fā)交通事故致人死亡,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他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,緩刑二年,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!8月5日,自貢公安交警通報稱,7月29日至8月4日,自貢市夏季道路突出交通違法專項整治“百日行動”取得顯著成果,全市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4539起,行政拘51人。其中“酒醉駕”42起,貨車超載234起,客車超員6起,超速231起,未使用安全帶3124起,一人被終身禁駕。
據(jù)介紹,在行動過程中,自貢公安交警立足轄區(qū)重點車輛的違法特點和規(guī)律,加強了重點路段、重點車輛的管控。保持對“兩客一危一貨”、電動二三輪車、摩托車的違法打擊力度,以事故多發(fā)、違法突出的7時至9時、11時至15時和18時至20時、23時至凌晨2時等重點時段為重點打擊時段,嚴查各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,確保各類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消除。同時,充分利用監(jiān)控抓拍、巡邏拍照、稽查布控等多種手段,按照突出重點對象、突出重點地段、突出重點時段、突出嚴格執(zhí)法的原則,大力加強對超速、疲勞駕駛、涉牌涉證、“飆車炸街”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。
自貢公安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,從開展夏季道路突出交通違法專項整治“百日行動”以來,自貢公安交警針對全市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實際進行科學研判,全警參戰(zhàn),全面嚴查各類交通違法,壓降道路交通事故,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平穩(wěn),全力以赴打好了“百日行動”開局仗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