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故現場。
成都軌道交通17號線二期“2021·9·10”較大坍塌事故調查報告公布 22人被處理
中新網成都1月29日電 (記者 劉忠俊)記者29日從成都市應急管理局獲悉,成都地鐵17號線二期建設北路站防塵降噪施工棚工程“2021·9·10”較大坍塌事故調查報告正式向社會公布,經事故調查組認定,該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,事故類型為坍塌事故,事故等級為較大事故。包括17名有關企業(yè)人員、參與專項施工方案審查的5名專家等22人被處理。
2021年9月10日14時01分,成都軌道交通17號線二期工程土建五工區(qū)建設北路站(以下簡稱地鐵17號線二期建設北路站)防塵降噪施工棚工程施工過程中發(fā)生坍塌,造成4人死亡、14人受傷,直接經濟損失650余萬元人民幣。
事故發(fā)生后,四川省安委會辦公室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掛牌督辦,成立了地鐵17號線二期建設北路站防塵降噪施工棚工程“2021·9·10”較大坍塌事故調查組(下稱:事故調查組),通過現場勘查、取樣檢測、調查取證、查閱資料、人員問詢、專家論證等方式,查明了事故經過、發(fā)生原因、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,認定了事故性質及責任,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、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及防范整改措施建議。
經事故調查組認定,該起事故直接原因為:網架中部分桿件設計承載力不足,部分與支座相連的豎腹桿承載力標準值不足,施工過程中網架上弦支座未與支承柱有效連接,使網架結構處于不穩(wěn)定工作狀態(tài),網架頂部堆載和多工序交叉施工作業(yè)產生的外力擾動加速不穩(wěn)定結構體系失穩(wěn)坍塌。間接原因為違法生產經營。違法發(fā)包、轉包,無資質和超資質承攬工程;施工現場管理不到位;項目審查把關不嚴;設計存在缺陷。
事發(fā)時人員所在位置示意圖 調查報告 攝
調查發(fā)現,恒裕翰、玖鼎公司違法組織生產,施工現場管理不到位。中鐵十一局城軌公司違法生產經營;施工現場管理不到位。同時還公布了上海建浩、銘智公司、申瓴公司、成都中鐵建軌道公司、中鐵十一局、成都軌道建設公司、成都軌道集團等存在的問題。
調查報告稱,恒裕翰公司、玖鼎公司、中鐵十一局城軌公司、上海建浩等單位的5名責任人員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,成都市應急局已按行政與司法銜接有關規(guī)定,移送司法機關立案調查。對李遠福、李宏超等17名有關企業(yè)人員給予了行政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,同時還對參與專項施工方案審查的5名專家,由住建部門按有關規(guī)定作出處理。
此外,對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(fā)現的有關部門公職人員履職方面存在的問題,成都市應急局已移交成都市紀委監(jiān)委追責問責審查調查。對恒裕翰公司、中鐵十一局城軌公司等6家有關責任單位涉嫌其他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予以罰款、移送住建部門調查處理,或納入安全生產信用管理實施聯合懲戒,涉嫌其他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由住建部門另行調查處理。與此同時,事故調查組還對今后防范、整改措施提出了建議。(完)